摘要:近年来,甘肃省庄浪县市场监管局认真践行“四个最严”要求,严防严管严控药械安全风险,着力保安全守底线、促发展追高线,服务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大局,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。完成药械省市两级抽检37批次,收集药品不良反应报告199例,医疗器械不良反应49例,化妆品不良反应13例,实现了对药械化妆品风险的早发现、早预警、早控制。
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年来,甘肃省庄浪县市场监管局认真践行“四个最严”要求,严防严管严控药械安全风险,着力保安全守底线、促发展追高线,服务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大局,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。
一是常态化疫情防控显担当。充分发挥“四类药品”(退热、止咳、抗病毒、抗菌)监管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监测作用,严格执行省市场监管局“四类药品”实名登记上报制度,严管全县97户零售药店,全力督促零售药店销售的每一笔“四类药品”购买信息全部录入“省药品监管疫情防控‘四类药品’实名登记系统”。截至目前,系统录入“四类药品”合计401626.7盒(瓶、袋、包),实名登记记录23391条。
二是强化日常监管促提升。狠抓药械流通、使用环节的规范管理,加大疫苗、血液制品、生物制品等高风险产品的监管力度,集中开展了中药材、中药饮片、执业药师“挂证”、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监督检查等各类专项整治行动。完成药械省市两级抽检37批次,收集药品不良反应报告199例,医疗器械不良反应49例,化妆品不良反应13例,实现了对药械化妆品风险的早发现、早预警、早控制。
三是从严执法稽查促规范。聚焦庄浪县各大医疗机构使用环节的血液制品、生物制品、植入性医疗器械等高风险产品,综合运用日常检查、飞行检查、抽查抽验、监测评价等多种手段,重点检查高风险药械的来源渠道是否合法性、索证索票制度执行是否到位、存贮是否规范等,严厉打击药械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违规行为,查办药械化案件23起,罚款7.5万元,在终端有效保障了群众用药用械安全。(供稿:甘肃省市场监管局)